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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石泰峰主持并讲话
稿件来源:宁夏日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宁夏人大》编辑部 2019-8-15 发布时间: 2019-08-16 字体: [][ ][ ]

    8月14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银川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锐、姚爱兴、左军、吴玉才、彭友东、董玲和秘书长徐力群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57人,出席52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石泰峰指出,耕地占用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耕地质量、扩大耕地数量、兴建和修整农田水利工程,促进农业综合开发提供了资金来源,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具有重大意义。这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的授权,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坚持税制基本平移原则,对个别征税事项作出的相应调整,是确保耕地占用税法在我区正确贯彻实施的一项具体举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加强宣传解释,加强监督检查,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实施耕地占用税的重大意义,坚决维护税法权威,自觉履行纳税义务。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财政、税务等部门要按照决定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加成、降低比例和税额测算、调整等工作,确保征收工作有序衔接、及时实施、顺利开展。

    自治区副主席张超超,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许传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沙闻麟,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以及邀请的10名自治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尚陵彬 张文攀 /王娟

技术编辑:王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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